線上賣家的 GPSR 合規檢查清單
最近更新:2026 年 10 月 9 日
《通用產品安全法規》(EU) 2023/988——一般簡稱 GPSR——為在歐盟銷售的消費性產品訂立安全規則。該法規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適用,取代先前的《通用產品安全指令》。如果你向歐盟客戶銷售實體商品,它改變了兩件你今天就能著手處理的事:商品詳情頁必須揭露什麼,以及由歐盟境內的誰負責產品安全。
什麼是 GPSR
法規 (EU) 2023/988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適用,並廢止先前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 2001/95/EC。它與針對特定產品的歐盟法律並行:若另一項歐盟法案已就同一安全目標作出規定,GPSR 僅適用於這些規則未涵蓋的層面。
適用範圍
你不需要在歐盟境內設有倉庫或公司才受此約束。關鍵在於你的銷售是否鎖定歐盟消費者。
你向歐盟客戶銷售實體商品
當線上商品鎖定歐盟消費者銷售時,即視為已投放歐盟市場——也就是說,當你的營業活動鎖定一個或多個成員國時。透過自家商店、電商平台或經銷商銷售都算在內。
你的產品不在排除清單內
該法規排除特定類別,包括藥品、食品、飼料、活體植物與動物、基因改造生物、動物副產品及植物保護產品;某些運輸設備也被排除。如果你的產品已適用針對特定產品的歐盟安全法律,GPSR 僅填補該法律留下的缺口。
必須由歐盟境內的人負責
受該法規約束的產品,除非由在歐盟境內設立的經濟營運者對其負責,否則不得投放歐盟市場。如果你不在歐盟境內,這通常是實務上最重要的一步:你指定這樣一位營運者,或透過承擔該角色的進口商銷售。
需要準備什麼
大部分文件由製造商負責,但作為賣家,通常由你來提供這些文件。
技術文件
產品投放市場前,必須進行內部風險分析,並編製描述產品及其安全相關特性的技術文件。
記錄保存十年
技術文件必須保持更新,在產品投放市場後保存十年,供市場監管機構隨時查閱,並按要求提供。
歐盟境內責任人
其名稱、註冊商號或商標以及聯絡方式——包括通信地址和電子地址——必須標註在產品、包裝、包裹或隨附文件上。
可追溯性資訊
您需要能夠識別產品並追蹤其在供應鏈中的流轉,以便在出現安全問題時追溯到具體的批次或單元。
事故報告渠道
產品引發的事故,一旦製造商獲悉,應透過安全業務入口網站及時通知事故發生所在成員國的主管機構。
商品頁面必須展示的內容
對於遠程銷售,要約本身——即您的商品頁面——必須清晰醒目地註明以下內容。這是賣家最常出錯的地方,因為這些資訊應放在商品頁面上,而不僅僅是在產品上。
| 產品是什麼 | 要約必須註明的內容 |
|---|---|
| 誰製造的 | 製造商的名稱、註冊商號或商標,以及可聯絡的通信地址和電子地址。 |
| 歐盟聯絡人 | 製造商未在歐盟設立時,需提供歐盟境內責任人的名稱、通信地址和電子地址。 |
| 是哪款產品 | 用於識別產品的資訊,包括產品圖片、型號及任何其他產品標識。 |
| 警告與安全資訊 | 任何必須附在產品、包裝或隨附文件上的警告或安全資訊——須使用消費者易於理解的語言,具體由產品銷售所在成員國確定。 |
常見錯誤
| 錯誤 | 為什麼重要 |
|---|---|
| 只把詳細資訊放在說明書裡 | 遠端銷售規則針對的是銷售要約,而不僅僅是產品。製造商資訊和歐盟負責人資訊必須直接顯示在商品頁面上。 |
| 向歐盟銷售卻無人負責 | 沒有在歐盟設立的經濟經營者,產品就無法投放市場,而且越來越多的平台會在刊登產品前要求提供這些資訊。 |
| 以為英語就夠了 | 安全資訊必須使用你所銷售成員國消費者易於理解的語言。這點由各成員國自行決定,所以英語不一定足夠。 |
| 把文件當成一次性工作 | 技術文件必須保持最新,並保存十年。上架時準確、之後再也不更新的文件不符合這項要求。 |
一份實用清單
依序完成以下事項。每一步都會產出一份可以存檔、並能提交給平台或監管機構的內容。
- 確認你在適用範圍內
確認你銷售的是實體消費品,且你的要約面向歐盟消費者。排除被排除的類別,並記錄任何已經涵蓋你產品安全的特定歐盟法規。
- 確定誰在歐盟負責
如果你在歐盟以外,請指定一名在歐盟設立的經濟經營者,或透過承擔該角色的進口商銷售。以書面形式取得其詳細資訊。
- 收集商品頁面必須展示的資訊
收集製造商的名稱或商標及郵政和電子地址、歐盟負責人的詳細資訊、產品圖片和識別碼,以及任何必需的警告。
- 更新每個產品頁面
在你銷售的每個通路的銷售要約中加入所需資訊,並將任何安全資訊翻譯成你所銷售成員國使用的語言。
- 整理並保存文件
將風險分析、技術文件和可追溯性記錄存放在一起,產品變更時重新審查,並保存十年。
常見問題
GPSR 何時開始適用?
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適用,同時廢止了先前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(2001/95/EC)。
我在歐盟以外經營,還適用嗎?
適用,只要你的銷售對象是歐盟消費者。當你的經營活動針對一個或多個成員國時,線上銷售即視為將產品投放歐盟市場。
這些內容都必須印在產品上嗎?
不需要。歐盟負責人的資訊必須出現在產品、包裝、包裹或隨附文件上。對於遠距銷售,銷售資訊——你的產品頁面——也必須列明上述資訊。
哪些產品被排除在外?
藥品、食品、飼料、活體植物和動物、基因改造生物、動物副產品、植物保護產品以及某些運輸設備不在適用範圍內。若存在針對特定產品的歐盟安全法規,GPSR 僅涵蓋該法規未涉及的部分。
什麼算作針對歐盟消費者?
當經濟營運者以任何方式將其活動指向一個或多個成員國時,即視為向歐盟消費者銷售。需逐案評估。
涵蓋其中部分環節的工具
這些工具可以協助處理上述環節。它們生成的草稿和檢查結果需由你審核——並不能證明合規。
來源與範圍
本頁所有內容均為對歐盟法規 (EU) 2023/988 的概述,該法規發布於 EUR-Lex。請閱讀法規原文以取得權威文本,包括第 2 條中排除產品的完整清單,以及你在供應鏈中所承擔的義務。
本頁是根據 EUR-Lex 發布的歐盟法規 (EU) 2023/988 整理的清單。它是資訊而非建議:具體適用於你的內容取決於你的產品、你在供應鏈中的角色以及你銷售所在的成員國。